凡是在南漳活鸡市场买过活鸡的人,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那些卖鸡的推贩,个个都有一套坑蒙拐骗消费者的伎俩.大部分都在秤上作鬼,有的将秤盘系上一根长长绳子,用其遮盖的柜台作掩护,在称鸡的时候将那根长长的绳子踩在脚下:有的将秤盘底部系上一个铁柄,以致缺斤少两,少则三,四两,多则八,九两.据我发现,在水镜大市场特别猖獗,在去医院的大巷子市场也很突出,对此,我也曾经向通过12315"举报热线向南漳工商局投诉过,可至今没有人作任何处理.以致这些商贩的行为越来越猖狂,很多消费者对此反响强烈,希望南漳工商局应该认真管一管.不能再让这种坑害消费者的行为继续下去了.

最新回复
星宇 (2008-9-14 16:42:54)
荆山读霸 (2008-9-14 17:41:02)
天边的云 (2008-9-14 19:34:59)
柏树的叶子 (2008-9-14 19:35:05)
暗语沉香 (2008-9-14 19:55:35)
熊猫 (2008-9-14 23:12:10)
邮差风之子 (2008-9-14 23:24:30)
kadia (2008-9-15 00:10:28)
lyj0224 (2008-9-15 10:08:44)
荆山游侠 (2008-9-15 10:43:32)
都说是都市后花园,我看是后妈住的窝。
星宇 (2008-9-15 18:26:25)
思绪飘舞 (2008-9-15 20:53:24)
一网打尽天下 (2008-9-16 14:49:29)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首先感谢楼主的网络投诉!你的投诉已被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已责成城区分局和专业市场分局负责人组织专班重点对农贸市场上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凡有短斤少两、坑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对违法业主进行查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部门的使命所在,职能所致!因此,我们热忱欢迎广大网友对发生在你身边的侵权行为进行投诉或举报,同时也欢迎你们对执法机关进行社会监督!
[ 本帖最后由 一网打尽天下 于 9-16 14:57 编辑 ]
一网打尽天下 (2008-9-16 14:51:40)
QUOTE:
有吗?我可是每次都付钱了哦!星宇 (2008-9-16 17:59:14)
银狐 (2008-9-16 22:19:25)
星宇 (2008-9-16 22:29:31)
星宇 (2008-9-17 10:21:45)
南漳市场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已是一大顽症了,我认为光靠做一些表面文章搞一些形式主义是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的.必须有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态度和决心,有敢于碰硬的胆略.为了净化市场环境,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本人有以下建议可供参考:
1,在市场内设置广播宣传站.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广播喇叭,揭露市场上常常出现的作鬼花招.提醒消费者要敢于向不法行为作斗争.
2.组织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以及公安局参加的联合整治小组,对各种秤具进行认真检查.取消活鸡市场上使用的杆秤.一律使用台秤.并摆放在消费者易看清的地方.以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工商局设立的复秤台,必须有工商人员在场.只要有消费者提出质疑,就必须允许复秤.目前的情况是由于摊主的强行操作,消费者根本没有复秤的机会.
3.工商人员必须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市场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尽量少搞一些形式上的东西.
4.市场上设立的投诉举报站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既要有被动地接受举报,也更应有主动地巡回检查,主动出击,及时处理.对消费者举报,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lyj0224 (2008-9-17 15:03:55)
设立一个投诉公示牌,只要有投诉必定公布于众。“内容只涉及摊位及投诉内容,不公布名单。”对待所有商户一律公平、公正、公开。这样才能将不法商户排斥出市场,百姓的利益才能有保障。南漳在这方面的工作实在是太差了。
当然即便是设立了比较严谨的管理制度,交给一个让人不放心的人去做,我想这个人又有免费鸡吃了,百姓的利益照样得不到保障。这种人在南漳各个部门普遍存在。
[ 本帖最后由 lyj0224 于 9-17 15:05 编辑 ]
珍珠液 (2008-9-17 15:06:21)